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七號說明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七號說明

茲就全球各地的寺廟、協會等聞法機構咨詢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否簽發授權書、同意×××、××、××××等傳法一事,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特作一簡要說明。

第一, 對於某一個人是否具備傳授佛法的資格與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否同意沒有關連的,這與第三世多杰羌佛同意或者不同意某個人具資格為他人傳法灌頂沒有關係。因為只有真正的佛法才能利益眾生,要學真正的佛法,只有一條路,那就是必須跟隨真正的大聖德或聖德或大德學習。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說法的法音中多次明正開示:傳法的資格來源於佛法的戒律、正確的知見和真實的佛法,而且應該擁有實際的證量,并不是享有空名的頭銜。任何一個人,無論其身份是尊者、法王、大師、仁波且、法師、阿闍黎、聞法上師、出家比丘、比丘尼或在家居士,只要具備資格就能為他人傳法、佈益善知識,不具備資格就不能傳法。[…]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四十五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四十五號公告

辦公室收到了一些反映歪門邪道、怪力亂神、違背因果、以封建迷信來染污佛教的函件,同時也問詢到了社會上出現的很多仁波且等身份的上師,是否屬於正規的佛教、是否懂佛法、是否符合師資等問題,今特公告如下:

凡任何人,身穿仁波且裝,或披法師袍,或擁阿闍梨身份,包括持有認證書者,無論此人是哪一位法王、活佛、尊者或國際佛教僧尼總會認證團認證出來的或出具的認證書,均代表不了此持證人是否通達佛教、佛學、佛法,也不能確定此人是否是正知正見的佛教徒,而必須要拿128條知見來衡量,沒有落入128條邪惡和錯誤知見者,才是正知正見的佛教徒,這是鐵定的標準,沒有第二個標準。[…]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三十六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三十六號公告

當前,一些身為上師身份的人物,其中有尊者、法王名頭的人,也有仁波且、法師,提出一個讓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必須解決的事: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早就已經公告了,除了三星日月輪以上的大聖德和巨聖德之外,無論什麼身份、等位的上師,只能帶領佛弟子恭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和為佛弟子們舉行皈依儀式或傳法,而絕對沒有資格為佛弟子們作開示。其實,這並不是說上師們的論理開示全都是錯的,而是其中有正確的,也有很多錯的開示,哪怕就是有百分之八十的正確,那畢竟有百分之二十是錯的,佛弟子抓住錯的這部分去行持,方向就徹底偏了。比如在山道上開車,開一百公里,必須全部都要在正道上走,如果一不小心開到邊道懸崖,那就徹底完蛋了!現在,個別上師說辦公室公告了,不准他(她)們為弟子開示,這是剝奪了他們教化弟子的權利,[…]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二十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二十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接到多方佛教徒的信息,分別反映他們所遇到的各類不同人、不同事的問題。

這些問題分別涉及到某些人的言論和行為,但是,對真正的佛教徒、依教奉行的人來說,這些言論和行為怎麼會成為問題呢?首先要明了一個事實,第三世多杰羌佛已經清楚、明白地為大家作了開示法音,並且打開了如來道上的一盞明燈,宣說了“一百二十八條知見”,告誡大家該如何鑑別、對治這些問題,了徹好壞,而且在《多杰羌佛第三世》寶書最後一頁,標題為“當今有哪幾位可以代表我收徒、灌頂、傳法、開示、渡生?”中明確規定了的,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也分別發了很多次公告,呼籲人們以佛陀的法音為標準去衡量一切人和事。[…]